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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消保委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2-03-2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一、汽车维修案

  2021年1月,消费者金女士向凤台县消保委投诉,称其驾驶的车辆因出现故障,送往凤台县“优悦汽修厂”,但经营者维修过程中导致车辆其他部位损坏。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维修款5000余元。

  二、非学历培训退费案

  2021年1月,凤台县消保委接到投诉,消费者童先生称其与“中公教育(凤台校区)”签订了考试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如其未能录取,则退还培训费用。考试后由于其本人没有被录取,但该机构无故拒绝退款。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10000元。

  三、教育培训不退费案

  2021年5月,消费者反映其在淮南市优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19200元的学费,进行学习。剩于79节课未上,经营者不及时退费,经田家庵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12000余元课费。

  四、暖通空调安装纠纷案

  2021年6月,消费者李先生到淮南市消保委投诉,反映称与淮南家家暖暖通公司签订空调、暖气安装合同,约定安装空调、暖气等设备,但经营者安装时存在施工不规范情况。经淮南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免费更换价值8000余元的空调外机。

  五、燃油注水案

  2021年7月,消费者金某投诉,称其驾驶车辆在寿县顶安加油站加注燃油,行驶过程中车辆发动机故障,怀疑加注的柴油含有水分。经寿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赔付消费者加油款和车辆维修款12000元。

  六、保险理赔不及时案

  2021年7月,淮南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姚女士投诉,消费者反映其车辆因内涝泡水,及时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险,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无故拖延处理。经淮南市消保委调解,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理该保险并补偿消费者,此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0余元。

  七、幼儿舞蹈退费案

  2021年9月,消费者尹先生投诉称,其为女儿在“朝阳美术学校”报名学习舞蹈,一次性交纳了一年的学费。由于任课老师经常更换,学习效果不好,尹先生与经营者协商退款无果。经淮南市消保委调解,培训机构退还消费者3000余元。

  八、强制美容案

  2021年9月,消费者郑女士向凤台县消保委投诉,称凤台县城课美优美容服务部人员宣传免费清洗面部,却在接受免费服务时,不顾消费者反对强制给其涂抹面膜,并要求其支付费用。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收取的费用。

  九、商品房价格不符案

  2021年11月份,消费者吴女士向淮南市消保委投诉,称其父亲在“八公山和平公寓”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发现该房屋的合同价格与实际的成交价格不符。经淮南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房款9万元。

  十、餐饮有异物案

  2021年11月份,消费者王女士向潘集区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潘集区财富时代广场串串火锅店就餐,发现食用的食材内有异物,经潘集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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