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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购买发热感冒咳嗽药“有讲究”

时间:2021-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提示称:健康码“黄码”“红码”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居民,如有感冒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请勿前往药店自行购药服用,请自觉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取药。

   

    药监局还表示,疫情期间,为了消费者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如需到药店购药,务必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店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身份证,配合开展问询服务和信息实名登记。

   

    “此前广东省药监局就制定了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含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广州某连锁药店一位负责人表示,药店已将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工作重点之一。

   

    记者留意到,某药店还开辟了防治感冒类中成药专区,白云山复方板蓝根颗粒、口炎清颗粒、感冒灵颗粒以及抗病毒口服液等产品一应俱全。“去年至今,很多种家庭常备药卖得更好了。”有店员介绍称。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7-220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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