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饭店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监督举报 > 正文

签收快递需查单 货到付款勿乱收

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咨询内容】
   消费者林先生向我委咨询:他于近日收到一份货到付款的快递,由于当时他不在家,快递费由家人代付。等他回家查看时,发现自己和家人都没有订购过该商品。他的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呢?
  【咨询回复】
   经我委调查了解,林先生的快递达到收货点后,负责派送的快递员也提前和林先生电话联系。由于林先生当时不在家也不清楚自己买了什么商品,便让快递员将商品送至指定处,由家人代付货款100元。回家后发现自己没有该笔订单的购买记录,联系派送方公司被告知,货款已结算至寄件方公司,派送方公司无法帮其扣押货款,建议林先生和寄件方公司联系,协商退款退货事宜。
   在此我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营使用的一种服务。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最好能多了解一些快递常识,尤其是对货到付款、保价等快递服务项目要多留意,发货及签收前,要多问、多查询购买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938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饭店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xss_clean][xss_clean]
饭店资讯网 fd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