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食品、保健品消费提示
时间:2022-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心健康的心理,采用“养生讲座”“健康课”“专家义诊”“包治百病”和赠送米、面、油、洗衣液、或其他日用品等方式售卖保健品,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诱骗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
永嘉县消保委特此提醒广大老年人切记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或预防作用,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会达到所谓“疗效”“速效”作用。老年人如患有疾病或者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正规场所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注意查看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保健食品销售。切勿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防范,要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天上掉馅饼,地下肯定有陷阱。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涉老食品、保健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费用清单,索要正规票据,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主动维权。如遇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可登录全国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7-2482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7-21“你学法我送票•锦绣潇湘任你游”...
- 2022-07-21第五届广州国际酒店用品及餐饮博览...
- 2022-07-21农业农村部:大力推动长江野生江鲜...
- 2022-07-21中国拟分类办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 2022-07-21山东:餐饮垃圾下月统一处理 做好...
- 2022-07-21强化电商平台责任 保障网购食品安...
- 2022-07-21石家庄:构建食品溯源体系 确保食...
- 2022-07-21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营企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