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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不得擅自将快件放快递箱

时间:2022-02-09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其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若因用户原因无法完成快件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协商处理,需要产生原快递服务合同约定以外资费的,依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快递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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