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签收确认加收1元”上热搜!网友质疑:本来就该送货上门
时间:2021-09-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消费维权网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质疑:顺丰涉嫌巧立名目收费。
起因是有消费者反映“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提供收费1元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那以后不花这一块钱,就不会送货上门吗?
9月12日,顺丰客服回应称:该服务是为了保证快件安全,不认可可以不选择,“目前这是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
顺丰相关负责人回应: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这类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
比如,在奢侈品客户发出的快件中,经常遇到收件客户向快递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托单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台,当意外发生时,收方客户可能无法准确回忆委托过程或是否委托过,而口令签收的密码必须由收方客户转发委托人方可投递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场景。
快递签收
该不该列为增值服务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
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
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观点交锋-
有网友表示,快递本就应该送货上门,或者经同意放在快递柜,不应额外收费
也有网友表示,这个增值服务没问题,尤其是邮寄贵重物品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签收确认”的名字容易引发误解,消费者误以为不勾选就不提供当面签收服务,建议更名。不少网友就曾质疑未经同意,快递已被投放在快递箱或驿站。
快递未经同意放快件箱?虚假签收?
今年7月31日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快递服务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对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置代收点等,三类问题重点予以整治。
1、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置到驿站、智能快件箱、乡镇网点或其他代收点,不按约定名址投递;
2、以超派送范围或经营困难等为由,强行向收件人加收额外派送费、运输费、保管费等;
3、延误、虚假签收等其他降低快递服务标准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heb315.org.cn/news/view?id=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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