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说明不合格芒果螺具体来源,文昌百佳汇被罚
时间:2021-09-07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9月3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日前,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没5066.5元。
据介绍,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霞路3号的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4月26日销售的芒果螺经监督抽检,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无法说明不合格芒果螺具体来源,没有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根据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入库单得知,涉案芒果螺共购进17.5kg,进货价为14元/kg,根据抽样单得知,售价为17.8元/kg,因此涉案货值为311.5元,违法所得为66.5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9月2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5元、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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