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后的商品还能索要发票吗
时间:2021-08-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咨询内容】
消费者张先生向我委咨询,他在一家烧烤店内就餐,餐后结账时商家将零头抹除了。当他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时,商家却说商品已经打折了,就不能在开发票了。他能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吗?
【咨询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经营者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必须出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经营者的打折行为是一种促销的手段,并不能因此免除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必须出具。经营者以打折为由拒开发票的行为不仅是侵害了消费者依法索要发票的权利,也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消费者保留消费凭证后,依法向当地的税务部门12366进行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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