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巢湖市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1-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巢湖市坚持以“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为主题,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放心为内容,以开展系列提升行动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 2021年巢湖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按照《巢湖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经企业(店)自愿申报,辖区市场监管所推荐,巢湖消保委实地考察,各成员单位评议的方式,拟将以下73家企业(店)认定为巢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1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联系人:向丽
电话:0551-82811261 邮箱:jcxx315@163.com
http://www.ah315.cn/upload/file/20210720/20210720143276537653.xls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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