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效果图与实际不符 消费者有权要求修改
时间:2021-07-0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消费者协会
为吸引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装潢公司提供的效果图越来越吸引眼球,然而,消费者冯女士在装修结束后才发现实际跟效果图出入很大,经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最终装修公司为消费者进行修改。
冯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与某整装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设计效果图让冯女士非常满意认可。然而,临近装修尾声,她却发现其中一个卧室的床太大,导致床刚刚好放进去,与效果图有了明显的差别。她表示效果图显示床两边和床尾都留有一定的空间,一个人可以走动,如今床两边都紧贴着墙,连被子都没有办法铺平整,房间显得压抑、紧凑,冯女士要求更换床,却遭到对方拒绝,遂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该商家负责人黄女士,其称当初冯女士认可床的尺寸,并在尺寸确认单签字,而效果图属于“仅供参考”,实际尺寸是根据客户需求定的。如果当时提出尺寸偏大,是可以更换的,现在更换会产生人工成本,需要冯女士承担。冯女士表示她没有测量卧室的实际尺寸,并认为整装公司具有专业性,应该提醒她尺寸问题会导致的效果图差异,但事实上,对方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家装设计效果图即属于装潢合同的一部分,装潢公司需遵循效果图进行设计;同时,由于消费者不具有专业性,即使消费者签字认可,但装潢公司也应考虑到家具的实际尺寸对于设计效果的影响,并提醒消费者,需征得消费者认可。如果装潢公司一意孤行,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最终在浦东新区消保委的协调下,经营者同意免费为冯女士更换了床。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一定要选择口碑好、规模大的企业,应与装修公司签订详细的合同,特别是对于设计图,消费者可要求对方将设计图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入合同以及签字盖章确认;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应做好材料验收、项目验收等事项,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同时,浦东新区消保委也提醒商家,只有用心服务,才不会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还能够赢得消费者的口碑。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wqxw/2021/0705/5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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