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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果汁”还是少些误导为好

时间:2021-06-05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消费者协会  

  当前,在很多超市、便利店里,“100%果汁”或类似字样几乎是果汁货架上各种产品的 “必备标识”。但事实上,这些“100%”背后的含义并不相同,其中有所谓的 “鲜榨果汁”,但数量更多的则是由水和浓缩果汁(浆)制成的复原果汁。所谓复原果汁,就是将浓缩果浆加水还原成正常浓度的“100%果汁”。目前市场上最普遍的果汁产品正是复原果汁。

  “100%果汁”竟然是由水和浓缩果汁调制而成的,甚至包括网红饮品,许多消费者由此感觉被收了“智商税”。的确,在广大消费者的朴素理解中,一般看到包装上有“100%果汁”字样,就会认为等同于纯果汁。饮料厂商把“100%果汁”字样标注于产品外包装的醒目位置,突出果汁的纯天然,以吸引消费者。造成这样的误导,大概也“正合吾意”。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年起实施的 《饮料通则》的规定,直接水果榨汁或浓缩果汁加水还原到原来的浓度,都可以称为“100%果汁”,后者即是复原果汁。也有行业专家表示,如果全部用原浆的话,口感不一定是最好的。当然也有消费者表示,只要加的水和当初去除的水分比例一致,就相当于还是原来果汁的成分比例,因此称作“100%果汁”也可以接受。

  问题关键在于,相关标准强调要还原到原来的浓度,那么谁来保障、怎么保障饮料厂商没有多加水,以稀释果汁本来的浓度?前些年就有媒体调查发现,复原果汁的果汁比例、掺水比例各是多少,基本不会在包装标签上显示,全凭企业自律。在制造饮料时,厂家是否还原到原来的浓度,消费者也无法知晓。给自己产品贴上“100%果汁”标签符合相关标准,但加水比例符合要求吗?

  另外,“100%果汁”的确不符合人们理解的100%纯果汁,很容易让人混淆。而普通消费者不具备专业人士的知识和识别能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故号称“100%果汁”的复原果汁应明确醒目标注“复原”二字。尽管其在包装配料中注明了含水事实,但其外包装的“100%果汁”宣传设计却涉嫌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早就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复原果汁才是一些所谓的“100%果汁”的真实属性。复原乳也是在浓缩乳或乳粉中添加适量的水而成,厂商在外包装上已清晰标示出其真实属性。“100%果汁”也应如此坦诚。随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于知情权愈加重视,应最大可能杜绝涉嫌误导消费者的一切商业宣传。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news/xiaofeizixun/2021/0527/5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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