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 销售监控画面男子获刑5年
时间:2021-03-3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某男子因非法控制位于朝阳区某养老院等地的监控摄像头系统,并通过网络推广实时监控画面,违法获得人民币80余万元,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从2018年开始,巫某某非法控制位于朝阳区某养老院等地的监控摄像头系统,并通过在网络推广上述摄像头实时监控画面非法获利。2019年3月5日,巫某某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某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巫某某人民币八十九万四千四百八十五元六角三分。
一审宣判后,巫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北京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对在案款物处理均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普及,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获得了极大便利,但计算机信息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安全合法地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徐慧瑶)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103/t20210329_27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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