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大东海酒店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办理游艇备案且逾期不改正, 擅自从事游艇租赁经营业务案
时间:2024-05-21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三亚大东海酒店有限公司所属“大东海酒店6号”游艇因未按规定办理游艇备案,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同时,该公司所属“大东海酒店2号”游艇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擅自从事游艇租赁经营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4月15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76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5-21中国航信2015年客户服务工作年...
- 2024-05-21中国烹协:对校园食品安全“强监督...
- 2024-05-2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负...
- 2024-05-21关于号召餐饮行业落实国家市场监督...
- 2024-05-21我会连续三年承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 2024-05-21售卖、消费野生江鱼,违法! 佛山...
- 2024-05-21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党委委员张良海...
- 2024-05-21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的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