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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涉火灾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风险警示(第二期)

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频发,通过对消防救援部门通报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分析研判和确认,现向社会公布火灾事故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风险警示名单:

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情况

序号

火灾

发生日期

地址

电动自行车品牌

电动自行车型号

电池品牌

电池型号

11月8日

房山区长阳镇阎仙垡村一区52号

韩铃

TDT095Z

新能

DZ48N-24EM

2

11月21日

昌平区北七家镇回南路燕青公司东门北侧10米处路边

铃王

TDT094-LZ

小哈

--

3

11月23日

朝阳路十里堡家园小区小区路口西10米处

金刚路霸

--

--

--

4

11月27日

酒仙桥街道中国电信门口

真龙

--

天能

--

5

11月29日

学院路街道五道口嘉园3号楼4单元门前电动车车棚

速珂

TDROO1Z

速珂

CU系列锂电池

6

11月28日

永顺镇金融街园中园2号院2号楼南侧20米绿化带

闪电侠

--

锂纳斯换电租赁

--

注:“--”表示因烧毁无法确认型号、品牌信息。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一是购买产品坚持“三要、三不要”。要选择正规门店、要认准3C标志、要核对车辆信息,不要购买无证车辆、不要购买非标产品、不要网购自行组装。

二是切勿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违规增加蓄电池数量、更换大功率大容量蓄电池等拼改装行为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造成车辆原有的电气线路过载发热、绝缘老化、短路等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几率相对增大。

三是切勿“进楼入户”充电。部分消费者习惯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尤其在冬季,在室内、楼梯间、疏散走道、公共门厅、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存在较大隐患。据统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90%以上是由室内和楼道内充电的锂电池起火爆炸引发。

四是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和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及有关消防知识,注意科学用车,避免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出现暴晒、淋雨,远离温度过高热源,以免影响电池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隔膜熔穿和短路现象。要坚持勤检查常维护、避免异常环境损伤、避免车辆“超期服役”,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312/t20231214_41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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