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运动鞋质量纠纷维权案
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知名运动鞋质量纠纷维权案
【案例简介】
2023年9月,吕女士花费1000多元在天长某知名运动品牌店给孩子购买四双童鞋,其中一双鞋子只穿了2到3天便出现印花掉色、鞋面标志脱落的情况。吕女士向商家反馈,商家告知属于正常情况,不在三包范围内,吕女士无奈投诉到天长市消保委。
【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后,我委非常重视。经调查了解,吕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我委工作人员多次和店主取得联系,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告知为消费者更换运动鞋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调解,商家同意为来电人调换一款同价位的鞋子,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本案是由一起鞋子印花掉色、鞋面标志脱落引起的消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安徽省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第五条: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是自售出之日起,价格在50元一下的三包期限为一个月;价格50元(含50元)至100元以下的两个月;价格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为三个月。本案中吕女士购买的童鞋在七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安徽省鞋类商品“三包”规定》为投诉人提供“三包”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4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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