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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当前,全市已进入主汛期,加之夏季气候炎热,温度高、湿度大,食品容易变质或受到污染,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特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

  食品生产经营应注意:

  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全面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严禁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食品和其他禁止经营的食品进入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严禁购买被积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材料。

  加强全环节过程管控。

  冷藏冷冻设备要定期清洁、维护,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不使用受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做好水源监测,把好成品水质检验关。

  消费者应注意:

  合理选购食品。

  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随意购买或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避免食物中毒。

  科学加工烹饪食品。

  保持厨房环境、用具和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少吃凉拌菜,冷荤类食品和生食动物性食品。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不食用积水浸泡过的食品。不喝生水,饮用白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

  合理存放食物。

食物避免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存放时应加盖,做到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熟食一般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两小时,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冰箱冷藏,不宜储存过久。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308/t20230807_39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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