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档新媒体“声动”普法开课 用法治力量开创滁州消费维权新局面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8月12日下午,滁州市消保委探索创新“法治”+“新媒体”模式,推出了我市首档新媒体公益律师普法栏目《滁消说法》,极具创新性、融合性、广泛性,着力打造具有浓郁亭城特色的“智慧维权·滁州样板”。通过前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邀请消保委公益律师、滁州最美维权人物-滁州会峰律师事务律师所杜宝安点评,进行“声动”普法,以短视频形式公开披露“霸王条款”,勇于为消费者发声,充分发挥公益律师专家顾问力量,借助司法实践倒逼经营者有效改进,维护消费者公平正义。
滁州市消保委征集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涉及婚纱摄影、商场储值、汽车销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等领域,律师对“因乙方原因取消任何已定项目,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该项目金额的70%作为项目违约金”、“广大顾客若办理储值业务,是顾客与品牌方商之间发生的法律行为,不是向我广场支付费用、且我广场不会也未曾收取广大顾客任何费用”、“车到提车”等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根据民法典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随着新业态、新领域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组织,滁州市消保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汇聚消费维权各方力量,回应消费者实现消费公平关切,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点评约谈、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切实提高维护消费公平的工作效能,引导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勇敢说不,拒绝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榨取消费者剩余。
近年来,滁州市消保委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实践、新内容,做深做实消费维权法治建设,组建了一支由滁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为首的九名工作经验丰富、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律师智囊团,并制定了《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律师团工作职责及律师行为规范》。在滁州市消保委配合省消保委开展的两起影响较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公益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案件获评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发布重大典型案例及重大维权案件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滁州市消保委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用法治力量开创滁州消费维权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839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9-032020世界奥赛闭幕,中国国家代...
- 2022-09-03全省生活服务业诚信经营、激活消费...
- 2022-09-03省商务厅召开全省商贸服务业行业协...
- 2022-09-03贺新春,谋发展,“小吃大艺 巡味...
- 2022-09-03快餐企业集合线上探索“疫”后发展
- 2022-09-03《民族餐饮云端沙龙》共话“战疫情...
- 2022-09-03凝聚你我力量,全国百家餐饮店抗疫...
- 2022-09-03反季水果导致性早熟?4月科学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