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 非进食状态时也应戴口罩
时间:2022-04-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近期,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多次提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市民要继续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在4月10日下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呼吁大家把做好个人防护作为日常习惯保持,保护好自己、家人健康。她介绍,根据过往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因没有佩戴口罩出入涉疫重点场所,导致被感染的风险极高。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搭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就医、身体不适等情况下,都需要佩戴好口罩,包括:
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值得注意的是,对普通市民来说,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外出就餐处于非进食状态时,也应该戴好口罩。
另外,建议市民家里日常备用一些高级别口罩,当家人出现了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市民日常要注意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能够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需要重复使用的口罩,应该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者是在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当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也应需要及时更换,同时注意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外出时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
天气渐热,如果在戴口罩期间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40-240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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