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3家企业获评“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近日,省消保委公布2021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我市共有3家企业获此荣誉,分别是: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聚龙大酒店、安徽徽农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此次认定严格按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进行,经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自愿申请、市级消保委初审推荐、省消保委形式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向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产生。
2018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目标,着力推动日常生活消费、旅游、电子商务、快递、保险、汽车维修、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扎实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深化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32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35家。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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